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考点主考是考点组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考点的组织者、领导者,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考点整个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确保组考的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一、健全考点组织,负责遴选和确定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试卷保管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并严格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
二、监督、检查考务人员考点布置、清场、密封工作是否规范,检查试卷的保管、运送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三、督促、检查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督促、检查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分发、考中(开考半小时后)的缺考和空白试卷的装订、验收等工作;
五、巡视考场,督查考场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纪、舞弊及偶发事件;
六、做好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严格按《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考试结束后向当地自考机构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附件6: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考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考前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做好考点布置、清场、密封工作,准备必须的考务用品;
3.严格按规定交接、分发试卷。
二、考中
1.开考半小时后做好缺考和空白试卷的装订、验收工作,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首考号末五位和缺考考生序号等内容填写是否准确;
2.巡回考场,协助考点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及偶发事件。
三、考后
1.与监考教师一起核对试卷的份数与实考人数是否一致,排列顺序、装订是否规范;
2.装袋密封前认真检查试卷袋上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与试卷是否一致;
3.按规定与市、县自考机构做好考后试卷的交接工作。